[拼音]:Kansasi-Neibulasijia Fa’an
[英文]:Kansas-Nebraska Act
1854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取消限制奴隶制扩充套件到西部新开发地区的法案。19世纪以来,美国领土迅速扩张,在密苏里河以西的堪萨斯-内布拉斯加地区,前往垦殖的人日益增多,要求建立新州。该地区在北纬36°30′以北,按密苏里妥协案(1820)规定,应以自由州加入联邦,但奴隶主凭借在政府和参议院中的优势,力图在这一地区扩大种植园、畜牧业,主张实行奴隶制。
1854年1月23日,由参议院领地委员会主席、民主党党魁S.A.道格拉斯向参议院提交了这一法案,宣布密苏里妥协案和1850年妥协案作废;奴隶制的实施不应受任何地域限制;新开发地区实行何种制度,应留给当地居民或其代表决定,即所谓“平民主权原则”。这一法案,引起全国长达 4个月之久的争论,但在参议院中以37票对14票,众议院中113票对100票的多数获得通过该法案规定,堪萨斯准州延伸至北纬40°以南(堪萨斯与科罗拉多大部),内布拉斯加准州包括密苏里河以西北纬40°与加拿大之间的地区。奴隶制的扩充套件从此不再受地域限制,不断推向北部,加速了资产阶级内部的分化,反对该法案的人于1854年7月组成美国共和党。资本主义和奴隶制的矛盾进一步激化,酿成了堪萨斯内战,最后导致美国内战。